10年5级诉争 最高院判四川“渝富桥”胜
四川“渝富桥”与“重庆富侨”之间10年的商标之争,终于尘埃落定。过去10年间,四川渝富桥保健有限公司的“渝富桥”商标经历异议、异议复审、北京一中院一审、北京高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提审5个环节,5次诉争后最终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定。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2013)行提第1号行政判决,允许四川“渝富桥”商标注册。
http://www.chinaipmagazine.com/Papers/CKEditor/images/yfq.jpg
最高法:四川“渝富桥”予以注册
昨日(17日),在四川渝富桥公司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其新闻发言人马克文表示,四川“渝富桥”与“富侨”之间的商标之争,2014年2月10日落下帷幕,公司已收到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以四川“渝富桥”胜诉画上句号:允许四川“渝富桥”商标注册。
四川“渝富桥”与“重庆富侨”的商标之争始于2004年。
2002年12月23日,渝富桥创始人杨世群女士在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渝富桥YUFUQIAO”在第44类上注册,2004年11月,重庆富侨公司对此提出异议。由此拉开了四川渝富桥保健有限公司“渝富桥”商标与重庆富侨服务有限公司“富侨”商标之间长达10年商标之争的序幕。
2008年7月,国家商评委裁定驳回了重庆富侨公司的异议,准予渝富桥在第44类上“渝富桥YU-FUQIAO”商标核准注册。重庆富侨公司不服向商评委提出异议复审。
2010年7月13日,国家商评委又作出了异议复审裁定书,裁定渝富桥公司在第44类核定项目上的“渝富桥YUFUQIAO”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而后,杨世群不服异议复审的裁定,向北京一中院提出行政诉讼,起诉国家商评委,重庆富侨是被告第三人。2010年12月,北京一中院判决,撤销国家商评委的裁定,核准“渝富桥”商标注册。
重庆富侨对这一判决不服,向北京市高院起诉。2011年4月27日,北京市高院作出判决,撤销北京市一中院的一审判决,“渝富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渝富桥不服该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在渝富桥方面出示的最高人民法院(2013)行提第1号行政判决书上显示,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2013)行提第1号行政判决,撤销了北京高院的二审判决书,维护北京一中院的一审判决,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本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200元,由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重庆富侨:还没有收到判决书 不便多说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称,“杨世群用‘渝富桥’作为公司字号和服务商标,在全国各地已设立或开办自营和加盟店366家,有较大规模。杨世群创办的四川渝富桥公司作为四川省保健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先后荣获多项荣誉称号,据此,可以判断被异议商标已经建立了一定的市场声誉和知名度。”
对此,重庆富侨总经理张三政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我们还没有收到裁决书,不便多说。最终的判决也不会造成对重庆富侨的任何影响。”
昨日(17日),四川著名知识产权专家张廷元对此表示,“服务类商标打官司能打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非常稀少,这算得是上西部首例。对其他企业有一定借鉴意义。”
张廷元认为,这则案例体现出,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服务商标的争夺将越来越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服务商标的价值,涉及餐饮、洗脚、按摩、卖场等行业。他提到,国内企业商标意识较差,原来只重视商品商标,不重视服务商标,最近5年有所改善。对于连锁性质企业来说,商标成为带来财富的关键因素之一。
记者观察
商标之争实为市场之争
业内称,渝富桥与重庆富侨之间的商标之争实为市场之争。
据马克文介绍,目前的足浴保健行业,四川渝富桥与重庆富侨各占到40%的比例。“2010年~2011年,商标争议对我们的发展确实产生了一些影响,不少加盟商、合作方都会对此提出问询。”而对于商标之争的代价方面,马克文表示,历经10年之久,公司在人力、财力等上都耗费了很多。对于索赔方面,公司没有考虑,将着眼于自身发展。
页:
[1]